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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房地产纠纷行业调解工作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9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516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房地产协会、市建筑协会、市物业协会、市装饰装修协会:
  现将《石家庄市房地产纠纷行业调解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0日




石家庄市房地产纠纷行业调解工作细则

一、机构设置
  1.根据市平安办要求,设立石家庄市房地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下设四个调解室,分别是房产纠纷调解室(市房地产协会)、工程建设纠纷调解室(市建筑协会)、物业服务纠纷调解室(市物业协会)和装饰装修纠纷调解室(市装饰装修协会)。
  2.各调解室负责具体调解工作,在市房地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用行业人解行业事”的方法,精心组织,多元化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3.各调解室一般应配备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实行持证上岗。


二、调解原则
   1.自愿原则:调解的启动需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申请,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不得强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也必须完全出于双方自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
   2.合法原则:调解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
   3.公平公正原则: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偏袒任何一方,依据事实和法律,客观公正地处理纠纷。

   4.及时原则:调解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避免久拖不决,一般调解期限为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双方同意并报调解委员会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 。


三、调解范围
  1.适用范围:房产交易相关民事纠纷;工程质量、建设工程合同争议等纠纷;物业服务等相关内容产生的矛盾纠纷;家装施工质量、家装合同履约等方面纠纷。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调解的其他纠纷。
  2.不适用范围: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人民法院、有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已经受理(委托调解的除外)或者解决的纠纷;一般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的纠纷。


四、调解程序

   1.申请:当事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委员会应记录在案,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2.受理:调解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审查内容包括纠纷是否属于调解范围、申请人主体是否适格等。决定受理的,通知双方当事人;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调查:受理后,调解委员会及时指定调解员对纠纷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证人,形成调查笔录。
   4.调解:由调解员主持调解会议,组织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理由和诉求,调解员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调解,提出调解方案,促使双方协商一致 。调解过程中可邀请相关专业人士或与纠纷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参与协助调解。
   5.达成协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调解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方式和期限等内容。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调解员签字,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 。
   6.未达成协议:调解期限内未能达成协议的,或有其他终止调解情形的,调解委员会应终止调解,告知当事人可通过仲裁、诉讼等其他途径解决纠纷。


五、调解协议履行与监督

   1.履行: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督促履行,也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
   2.监督:调解员会定期回访,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调解回访记录。对不履行协议且无正当理由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


房地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组成人员

一、调委会组成人员
主任:李惠林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主任:苑志杰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主  任:王丽新  市住建局一级调研员
     王玉志  市住建局二级调研员
     傅永红  市住建局二级调研员
     李智强  市住建局二级调研员
成      员:耿朋涛  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杜  琼  市住建局法规科科长
     刘吉德  市住建局物业科科长
     董海斌  市住建局建管科科长
     聂文广  市住建局城建科科长
     段  楠  市住建局房产科科长
     师晓凯  市住建局质安科科长
     李政坤  市住建局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办公室主任:耿朋涛 (兼任)
联  络  人:李石苍  市住建局办公室科员
二、调委会下设四个调解室
(一)房产纠纷调解室
主  任:纪珊珊
副主任:褚瑞江
成  员:王芳、李茹霞、吴英帅
调解范围:房产交易相关民事纠纷
(二)工程建设纠纷调解室
主  任:王洪祥
副主任:韩军浩 张建强
成  员:王国庆、牛健、陆向东、武頔
调解范围:工程质量、建设工程合同争议等纠纷
(三)物业服务纠纷调解室
主  任:刘明
副主任:赵婧
成  员:陶蕊、孟晨
调解范围:物业服务等相关内容产生的矛盾纠纷
(四)装饰装修纠纷调解室
主任:陈俊华
副主任:黄承辉
成员:刘新维张向洲
调解范围:家装施工质量、家装合同履约等方面纠纷